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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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8日在银川市兴庆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湘宁
兴庆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
我代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向常委会报告今年上半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与会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2020年以来,在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深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不懈努力。
一、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提高服务大局水平
积极作为,服务和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决克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着力改进涉企案件办理方式方法,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正当经营行为、经济纠纷、违规违法经营等与涉嫌犯罪的界限,对2件涉及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并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探索建立单位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从办案机制上强化对市场经济主体的保护。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行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监管不到位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开展市场经营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主动担当,积极服务兴庆区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当好疫情防控的基层“守门人”,先后抽调干警3500余人次深入26个防控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各个社区做好体温监测和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检查工作。截至3月20日,干警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长25840小时,为疫情防控累计捐款17500元;印制疫情防控宣传手册20000余份,向兴庆区政府及各社区捐赠5万余只口罩及各类防疫物资。深入兴庆区社区乡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协同卫生部门对辖区3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4家乡镇卫生院开展了废弃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的监督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发展
(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严格贯彻落实“一十百千万”“六清”行动部署及全区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调度会会议精神,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行倒排日期、领导包案等措施,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诉。严格落实向区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制度,主动争取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支持,针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均及时提请同级扫黑办召开政法联席会议,保障案件依法快速高效办结。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公安机关移送、退回补充侦查重报等涉黑恶案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案件提起公诉后,在包案领导部署研究下专案组成员确定开庭预案,对三纲一书进行反复修改、确认,确保打好庭审法律攻坚战。截止6月底,我院在办涉黑恶案件全部起诉至法院,实现了案件全部清结。
(二)注重提升审查逮捕、起诉工作质效。
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积极投入平安兴庆建设,始终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4件39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50件471人。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突出惩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加大对醉酒引发的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办理危险驾驶118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7件10人。严把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努力做好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严格法律适用,依法不批准逮捕115件162人,不起诉61件87人。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制定《兴庆区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廉政风险防范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今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360件489人,提出量刑建议271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63人,采纳量刑建议采纳率91.8%。
(三)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认真开展“两项监督”工作。上半年,共监督刑事案件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3件3人,纠正遗漏罪行6人,追诉犯罪嫌疑人已判决5人;发出检察建议7份,其中纠正违法类4份,社会治理类3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联合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开展“立案后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专项监督活动,对近五年检察机关存疑不捕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共梳理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予批准逮捕案件1455人,下一步将针对具体案件逐一开展监督工作。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对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采纳1件,改判1件(去年发出);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
积极开展对刑罚执行活动监督。上半年,兴庆区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9人,解除社区服刑人员38人。我院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专项检查工作,制发检察建议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参加社区矫正联席会五次,监督社区矫正事项100余人次。开展对我院提起公诉已判决生效的6件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对查封的188套涉案房产、扣押的400余件涉案物品及各类资产9200元万元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同时对判处的罚金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取得实效。
(四)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联手治乱象 合力护资源”专项活动。联合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对涉及两乡两镇的428个需清理整治的图斑分两批下发至各乡镇,截止目前已上报整改完成数目134个。对“滨河大道百亩林地变沼泽”线索展开摸排调查,及时立案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积水进行抽排并对死亡林木进行清理。二是积极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专项监督活动。继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对乱堆乱建等污染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发现的1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摸排调查,及时向涉及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11件已回复整改,有效保护土地生态功能。三是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赵家湖湿地公园违法乱堆建筑垃圾及时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现已回复整改1件。上半年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回复采纳17件。
(五)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2件74人,不批准逮捕23件33人,未成年人不捕率为6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件48人,未成年人不诉率为45.3%;未成年人捕后轻缓刑率23.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1%;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监督立案1件,制发检察建议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抗诉1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保护。积极与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会签《关于规范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实施办法》,通过建设工作机制,规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办理程序,避免在办案过程中因询问、调查取证等司法活动对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与庆阳市庆城县检察院等开展异地协作帮教,对18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新就业及重返校园;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转变工作方式,采用微信视频、电话等“云帮教”方式与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取得联系,对在附条件不起诉期限内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期内的监督回访。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拍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宣传片《守护》,通过书信及音视频等方式,教育未成年人树立警觉意识,远离未知风险。与兴庆区二十二小的医护人员子女建立“一对一”微信联系,同步进行心理干预;邀请派往一线抗击新冠疫情的医生和学校校长共同座谈,帮助学校学生复课。
(六)稳步推进控告申诉工作
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周活动开展检察长接访、组织公开答复听证会、开展法制宣传等活动,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采取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办法,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因案施策,综合施治,逐一化解。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对群众来信,凡能当场答复的,均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所有信访七日内进行答复。2020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3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2件12人,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1人,没有发生因接待不良而引起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实现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零进京访的工作目标。
三、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机制完善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细化、科学化要求,结合我院司法办案及干警队伍现状,切实提高检察业务综合管理水平。先后研究制定《员额检察官退额管理办法》《案件分配管理办法》《人民监督员工作任务分解办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廉政风险防范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基本实现了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和案件均衡分配,从制度上确保了司法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摸底考试,通过笔试、述职述能等形式从检察官助理中选拔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实现了员额检察官的梯队式培养模式。
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进行工作报告;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结合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制定《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和《2020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切实抓好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按照上级机关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活动和学习贯彻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活动。加强学习教育力度,切实把班子和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区市党委和兴庆区委的要求上来,增强干警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单双周学习制度,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线干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述能活动,以考促学、以考促改。五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8项,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六是坚决从严治检。坚持“治检先治长”,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集中教育整顿,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警严守纪律红线。加大检务督查力度,每月不定时开展班子成员带班督查,重点检查干警在岗履职、考勤纪律和值班情况,共对29名干警进行了处理。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部分干警投入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致使2020年部分工作指标有所下降。二是诉讼监督工作与司法办案量还不匹配。对在逃人员跟踪监督力度不够,追漏罪、漏犯工作效果不明显,提起抗诉数量较少。三是新形势新任务下检察人员的能力有待提高,干警司法理念需要持续转变。四是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有待加强。今年以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大多集中在生态资源保护和食品安全等方面,在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物文化遗产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领域的探索不够。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强化司法办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集中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的安排部署,继续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打击力度。
二是深入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侵财犯罪打击力度,对性质恶劣、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增强打击的震慑力。坚持司法办案、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相结合,有效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围绕“两项监督”重点任务,加强和改进侦监、公诉工作,着力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提高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察建议的实效。聚焦法律监督热点,力争在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办理一批有实效、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上有所突破。
四是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强化司法办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的前提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反馈;加强与上级机关协调沟通,用实用好已经建成的兴庆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汇聚力量。继续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活动成果转化,完善长效机制;深入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重点围绕检察人员权责分工、检察官入额退额动态管理、检察官轮案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案件评查、绩效考核落实方面的制度建设,通畅案件受理、分流、办理、监控和质量评查各个衔接环节,以制度机制推动司法办案工作提质增效;开展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进一步完善以绩效考核为杠杆的队伍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建责任,切实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反腐工作,强化督促考核、强化执纪问责,推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兴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